省市纪委发文加强中秋国庆正风肃纪监督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1659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省纪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禁令严格落实。为防止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日前发文重申纪律要求。

  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28条办法”、市委关于作风建设“5个严禁、20个不准”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文件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一个节点紧着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特别要善于发现并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礼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问题。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查,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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