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2浏览次数:2425

各分院,各处室:     
     2009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服务于学院示范建设,2009年度院级课题应立足于学院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实际,围绕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基本工作,结合社会经济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经费管理
  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和自筹项目(C类)。经费资助额度及管理:A类项目5000~10000元/项,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限额使用;B类项目1000元/项,立项时资助1/3,结题时支付2/3。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①能带动我院新学科、新专业形成和发展,对学院教学改革起重大作用的教学科研项目;②符合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迫切需要的选题,有发展前途的应用性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各项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能力,且是课题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有实质性研究工作。
     3.研究课题选题方向正确,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充实,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计划与方法科学可行,其研究成果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为非重复研究。 
    4.课题组成员3~5人(含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承担院级及以上各类课题未按时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参与成员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课题。
    5.研究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年。 
    6.重点项目基本要求:论文2-3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成果形式为专著则需由公开出版社出版;如成果是实物形式的,应有重大发明或技术突破,并申请到专利权;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应有省市政府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一般项目基本要求:论文2篇省级以上公开刊物;成果形式为专著形式则需由公开出版社出版。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报各分院、行政部门直接报科研处,由相关部门进行初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2.各分院将推荐结果集中报学院科研处。汇总表及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ls2886330@lszjy.com
     3.科研处对各部门推荐上报的课题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
     4.对于同意立项的课题,学院下达《金沙js1005线路院级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 
各部门课题上报科研处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
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院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 


2009年金沙js1005线路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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