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就像红绿灯,以维护人民的权益为出发点,以稳定社会秩序为目的。为了更好地让同学们明白法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作用,12月15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老师王昔民带领着林业1612班全体同学于丽水市区法院旁听了一场关于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与实际中的法律有了一次近距离的接触。
驻足法院门前,简洁对称突显沉稳的建筑透露出严谨之气,飘扬的国旗在艳阳下更显圣神。一番等待后,同学们进入了立案大厅,映入眼帘的是橱窗内的墙面赫然刻着的“公正廉洁为民”六个大字,彰显法院的为民宗旨和公正原则。同学们在肃穆的氛围中参观大厅,认真学习展板上的诉讼流程和法律知识。大家的积极性颇高,纷纷围着老师,听他的讲解。接着,跟随陈法官,同学们来到法庭。在审判员的指令下,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节。结束后,审判员专门解释庭前调节是本着为原告最快解决案件拿到赔偿而进行的,并介绍了交通事故类案件判决标准,赔偿依据等法律知识,同时指出如果遇到法律难题且存在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最后,这堂特殊的法律课在愉快中结束。
法庭现场学习将生硬的课本知识用活灵活现的方式呈现,提高了学习热情,使同学们都受益匪浅。对每个公民而言,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坚硬的铠甲。所谓“法有严格条,律有人性规,人守法而高,情通法更贵!”相信公正的法律会让社会越来越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