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4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915次
各二级学院;各教职工: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文件,按照要求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研究同意后于2017年3月30日前上报人事处。逾期将不受理。
人事处
2017年3月24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3: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