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院属公司,各教职工: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选聘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人员的公告 》(见链接)。现学校开展推荐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5月26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组织人事处716,电子稿发邮箱20188650@qq.com。逾期恕不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提交《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推荐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 (需拟好个人自荐理由)。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关于选聘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人员的公告 》及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链接:http://rd.lishui.gov.cn/zyfb/bztz/201705/t20170517_2123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