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院属公司: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加班,按照实际加班情况发放加班补贴。人社局要求各单位须建立加班登记审批制度,规范加班管理,办理审批手续,用实名制填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审批表》、《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情况公示表》、《审核名册汇总表》,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工资福利处备案审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2017年度暑假加班工作量预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班工作量以天为单位,按实申报,按实核定(部门如按项目申报加班,以天为单位折算);
2.需要假期加班的部门(二级学院),分配并落实好具体加班任务,由教职工预报加班工作量,并填写《假期加班预报审批表》;
3.《预报审批表》由部门(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4.《预报审批表》于7月4日前送至人事处718室。逾期不报,视为无加班预报,人事处不再催报;《预报审批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41200523@qq.com;
5.各部门、二级学院应注重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工作效率, 统筹管理,合理安排加班,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同时加强领导、监督和考核,教职工要认真细致填写《加班审批表》,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6.对因事先难以预料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必须加班的,应事先告知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事后及时补办加班预报审批手续;
7.从2016年起,市人力社保局协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情况进行抽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暑假期间,人事处将协同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全校职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附件:
假期加班预报审批表.xls
人事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