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院属公司:
根据丽人社〔2018〕73号文件,现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批表》(附件2,纸质每人1份,粘贴1寸电子版照片后,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其中本次提高享受类别和新增享受津贴对象表格后附本人职称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1份。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享受对象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1份)。
3.《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享受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需新增享受津贴对象填写,Excel电子表格1份)。
4.《审批表》、《汇总表》、《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请严格按填表说明(填表说明见附件5)要求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需重填。
5.时间:5月3日前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718室)。
6.注意事项:①《审批表》有变动,请从附件2重新下载;②认真阅读丽人社〔2018〕73号文件
附件: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2.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审批表.doc
3.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享受对象汇总表.doc
4.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对象信息采集表.xls
5.
填表说明.docx
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