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党员档案材料的说明
根据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直机关党工委检查反馈情况,及各接收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材料的要求,现对我院党员档案材料作出如下完善要求,说明如下:
1.党员档案目录清单22项,材料的内容有所修订。自2019年1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者使用修订后的党员档案目录。
2.在入党申请人项目中增加《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和《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情况记录》。
3.在入党积极分子项目中增加《群众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记录》。
4.在预备党员考察期间,增加《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和《金沙js1005线路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5.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使用最新版《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今后不再使用旧版本,此前使用旧版本的不用更新。
6.政审中增加对网络言行的审查。政审表中政审意见栏目(或相应栏目)应有“无不当网络言论”的表述。
7.发展党员档案22项清单材料中原版本没有更新的,继续使用;有所更新的,使用最新版本。
中共金沙js1005线路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1月1日
党员档案目录(请整理好制表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4.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情况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9.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书
三、发展对象阶段
11.附11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表.docx、附11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征求意见表.doc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从支委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未满一年不得进入党内外群众座谈环节)
13.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情况记录或发展对象培训证书
四、发展预备党员阶段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公示样板
4.附件4.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或取消资格表决票(样本).doc
5.附件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样本).doc
向组织部汇报所用统计表
4.附件4.报批预备党员基本情况汇报表(支部大会通过后).xls